威海工裝定做-員工工作服管理制度大全
發(fā)布時間:2022-10-18 10:00:15
企業(yè)工作服管理制度是為了推進公司企業(yè)文化建設,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整體形象,規(guī)范工作服及鞋帽等勞動防護用品的發(fā)放,特制訂本管理制度。
本公司工作服、工鞋、工帽及工作必需品的防護用品的發(fā)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執(zhí)行。下面以工作服的發(fā)放及管理為例進行詳細說明,其他勞保用品參照本制度。
一、工裝發(fā)放與回收:
·工作服的發(fā)放:
員工進廠培訓期結束后,按季節(jié)選擇一次性發(fā)放全新工作服。所有工作服均免費發(fā)放給員工使用,并規(guī)定使用周期。員工離職時,未達到公司規(guī)定的使用周期時,將按以下規(guī)定繳交工作服成本費。
1、自工作服發(fā)放之日起算,使用未滿半年者,辭職或辭退時全額繳納工作服成本費。
2、自工作服發(fā)放之日起算,使用滿半年及以上者,辭職或辭退時均無需繳納工作服成本費。
3、員工僅收取工作服成本費,將在離職結算工資時,按照原工作服
的采購價格(秋季工作服上衣、褲子每件50元,夏季工作服一件35元,勞保鞋一雙40元)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。凡在公司工作滿半年者,離職時工作服不予扣款。
·工作服的回收:
員工離職時,如工作服未拆包裝,可直接退回總公司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(xù)。
·工作服的保管:
員工對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妥善保管并愛惜,使用不足一年破損換新者或遺失補領者,可申請補發(fā),僅收取成本費經領導同意后,由總辦公室下發(fā)。
二、工作服穿著規(guī)定:
·車間員工,工作時間必須著工作服,并按安全生產的相關規(guī)定佩戴好勞動防護用具用品。
·除集團公司規(guī)定的幾位主要領導外,辦公室人員及后勤人員,周一到周五上班及外出時間都應著工作服,周六可著便裝。
·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,所有人員必須按統(tǒng)一要求著裝?!T工要穿戴得體,儀表莊重,尤其是要經常清洗,保持干凈。
三、其它事項:
·員工可依據季節(jié)溫度變化,自動進行工作服換季穿著事項。
·本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工作服樣式進行更改,或借給非本公司人穿。
·有需要穿著工鞋、佩戴工帽或其他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,工鞋、工
帽等的發(fā)放管理均參照工作服的發(fā)放管理規(guī)定辦理。
·工作服及相關勞保用品的發(fā)放、管理、訂購等業(yè)務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。
四、獎懲制度
·車間每天晨會檢查著裝,未按要求著裝者車間主任須在晨會結束后報給辦公室。不穿工作服者,扣款20元/次,車間主任不按要求上報者,扣款20元/次。
·后勤部門由總辦公室每天8點檢查并隨時抽查,若有不穿者,罰款20元/次。
五、總公司辦公室對本制度擁有最終解釋權。
員工工作服管理制度:
一、目的
為規(guī)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,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,展示員工的精神面貌,完善員工的福利制度,使其制訂、發(fā)放和領用納入程序化管理,特制定本規(guī)定。
二、范圍
公司全體員工。
三、定義、性質
員工工作時所穿著的服裝,此服裝界定為公司資產的其中一部分。
四、權責
人事行政部主導工作服的申購﹑發(fā)放﹑回收、申請報廢﹑銷毀等管理工作;采購部負責工作服之采購;財務科負責相關費用跟進。
五、主要內容
第一條、本制度規(guī)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、發(fā)放、領用及折舊標準,著裝要求等。
第二條、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,包括發(fā)放及折舊標準、工作服的
購買及驗收、領用核簽、檢查考核等工作。
第三條、工作服的發(fā)放標準
1、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;
2、公司人員發(fā)放工作服冬、夏裝各兩套;
3、新員工進入公司30天后發(fā)放工作服,期間按員工意愿可發(fā)放舊的工作服;
4、舊的工作服采取優(yōu)先使用。
第四條、工作服的定制、采購及領用
1、工作服使用年限:(冬、夏)工作服根據材質的不同,采用不同的年限限制,具體由人事行政部根據批次公布使用年限,未公布的表示使用年限為壹年;
2、自領取工作服當日起,企業(yè)與員工約定工作服使用期限是員工工作期限的共同期限,如勞動合同到期作自動延續(xù)至工作服使用期限,違反的視為違約行為。(本條可視為勞動合同附件)
3、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,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,及時進行定制申購,備足數量以便使用;并根據使用年限、季節(jié)變化及時組織更換;
4、采購部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,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(或協(xié)議),明確數量、材質、尺寸規(guī)栺、交期、價栺、發(fā)票稅點、驗收標準、商標使用規(guī)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。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人事行政部組織進行驗收工作,合栺后交由后勤保管;
5、人事行政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,通知各部門統(tǒng)一到后勤倉庫領取,后勤倉管員按人事行政部的要求如數發(fā)放。
第五條、工作服的回收及特殊事項
1、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;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,按工作服使用年限的占比,收取相應的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;公司辭退的可免除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;
2、員工在辦晉升(工作服式樣變化情況)或辭職、辭退手續(xù)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,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,以便下次優(yōu)先發(fā)放使用。(晉升、辭退為必須行為,正常辭職為自愿行為,如缺失的按原價賠償);
3、員工服裝在規(guī)定使用期限內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、損壞等無法穿著上班的,可由本
人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申請購買,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,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。若屬敀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,還將視情節(jié)嚴重情況進行處理;
4、員工因崗位或作業(yè)特殊性需增發(fā)冬、夏裝的,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,經人事行政部審批后由后勤倉庫發(fā)放,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。
第六條、工作服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標準及說明
1、工作服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分類:自領取日起工作1個月內(含)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為原價的100%;1-3個月內(含)未使用違約折舊賠償為原價的80%;工作3-6個月(含)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為原價的50%;工作6-12個月(含)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為原價的20%;滿一年的可予以免費更換,更換后作清零處理并重新計算;舊工作服免除未使用部分違約折舊賠償,但離職時必須清洗干凈并交還人事行政部,如未能完整交還按原價50%賠償;
2、新工作服少件、丟失按原價賠償。
第七條、工作服著裝的要求
1、在上班期間(未發(fā)放工作服及周末便服日除外)進入公司或車間﹐員工必須著裝工作服進行作業(yè)﹐上班必須配戴工作證,工作證應掛在胸前或左胸前廠服插袋內;
2、員工著裝要整潔,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著;
3、廠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,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(guī)定著裝,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,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;
4、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,穿著保持整齊﹑整潔、得體、大方;
5、工作服應經常換洗,不得出現掉扣、錯扣、脫線現象;
6、工作服不能自行改制﹐由于質量或者尺寸問題不合穿者﹐于領用日期起3個工作日
內到人事行政部登記更換﹐逾時不予受理;
7、違反著裝要求的,所屬部門負責人可拒絕其進入工作場所,其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;(特殊情況除外,但必須及時向所在部門申請并說明情況后上報人事行政部)8、經總經理審批同意的員工可不用統(tǒng)一著裝。
第八條、追究賠償措施
1、未按規(guī)定著裝者(未發(fā)放工作服及周末便服日除外),一經發(fā)現,按照公司相關規(guī)定追討當事人及所屬部門負責人各20元/次,違約賠償;(特殊情況除外,但必須及時向所在部門申請并說明情況后上報人事行政部);
2、員工人為損壞(包括洗滌、保存方法不當)、丟失工作服,按原價賠償;(非人為的需及時通知人事行政部報備,并保護好現場)
3、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,將作為個人績敁考核的依據之一。4、員工違反第七條“工作服著裝的要求”規(guī)定的將追究其相關經濟賠償責仸。5、符合工作服發(fā)放而拒接領取的將不視為“未發(fā)放工作服”并追究因此而產生的20元違約金賠償。
第九條、特別遵守事項及說明
6、上班時間必須統(tǒng)一著裝并佩戴公司工作證;7、員工對工作服有保管、修補的責仸;8、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;9、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;10、11、
工作服應保持整潔,如有污損,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;
人事行政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,對不按規(guī)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,
追究部門負責人與當事者同等責仸;
12、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挃導與監(jiān)督員工規(guī)范穿戴工作服及佩戴工作證的責仸。第十條、附則
本制度修訂及解釋權,屬于人事行政部所有,經總經理批準后執(zhí)行。